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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58万债权流转牵出利益链,鄂尔多斯六家民企质疑国资流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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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6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 2025年9月,鄂尔多斯市森和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鄂尔多斯市旭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民营企业,联合向媒体实名投书举报材料。这份材料揭开了一场围绕3258万元银行债权展开的“暗箱操作”:鄂尔多斯市铁西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蒙银银行”)原董事长王某,被指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庆源公司”)、自然人郝某敏及其背后的那仁达利益集团相互勾结,通过“同日两次转让、零价款过户、隐瞒通知”等违规操作,将合法授信债权转移,不仅剥夺了六家民企的债务人权益,更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,扰乱区域金融市场秩序。
       债权缘起与突变:从合规授信到强制执行的“急转弯”
       时间回溯至2016年1月31日,这场纠纷的起点本是一笔合规的金融业务。彼时,上述六家民企与自然人杨某某(共有七方主体),分别与蒙银银行签订《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》。根据合同约定,蒙银银行向七方合计发放授信额度本金3258万元,且六家民企间形成互保关系,整个业务流程经企业确认“合规合法”,成为当时企业扩大经营的重要资金支撑。
转折发生在2020年4月至5月。毫无征兆地,蒙银银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,陆续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对七方主体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“我们当时完全懵了,之前没有收到任何催款预警,也没有协商的余地,直接就被申请强制执行,账户、资产面临查封,经营一下子陷入停滞。”其中一家涉事企业负责人在举报材料中坦言。
       这场突如其来的强制执行,不仅让企业陷入被动,更成为后续违规债权转让的“铺垫”。在企业忙于应对司法程序时,债权的“所有权”已悄然进入转移轨道。
       关键日的两次“蹊跷转让”:零价款、提前付款与刻意隐瞒的闭环
       举报材料直指2020年6月30日这一关键节点。就在这一天,两场围绕同一笔债权的转让交易先后发生,其操作细节中的矛盾与刻意,暴露了利益输送的痕迹。
       第一层转让:蒙银银行→庆源公司,实物支付却“遗忘”通知债务人
当日,蒙银银行与庆源公司签订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约定将七方主体3258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的债权(合计转让价款42618178.84 元)全部转让给庆源公司,支付方式明确为“庆源公司以实物资产支付”,支付期限为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(即2020年7月30日前)。
       但核心问题在于,这场直接涉及债务人权益的转让,却被刻意?隐瞒了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,“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”。六家民企表示,作为直接关联的债务人,他们的经营地址固定、联系方式畅通,蒙银银行完全知晓这些信息,却未通过邮寄、当面送达等任何直接方式通知债权转让事宜。“我们是后来通过其他渠道才知道债权被转让了,蒙银银行这种“绕过通知”的做法,就是为了不让我们提出异议,为后续操作扫清障碍。”
第二层转让:庆源公司→郝宏敏,“零价款” 背后的 “提前预谋”
       就在与蒙银银行签订转让协议的同一天,庆源公司紧接着与郝某敏签订第二份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将刚受让的?42618178.84元债权,以“相同价款”转让给郝某敏。而协议中第四条的约定,彻底撕开了?“三方勾结” 的面纱:“鉴于甲方(庆源公司)依据《委托处置协议》受让了银行债权资产,且乙方(郝某敏)已经履行了《委托处置协议》项下的资产交付义务,故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时乙方无须支付转让价款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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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2016 年蒙银给 6 民企等 7 方 3258 万授信,2020 年突遭强制执行,债权悄然转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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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1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鄂尔多斯 6 民企实名举报!原蒙银银行原董事长王某勾结庆源公司、郝某敏,3258 万债权暗箱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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